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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通讯员雨凝、梁安义)证据是法官辨别是非的依据。记者日前从花都法院了解到,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没有遵循诚信原则,提供虚假证据和虚假陈述,给法官认定案件事实造成严重障碍,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6万元的罚款。

案例1:

伪造员工辞呈

被司法鉴定曝光

被告陈某在原告的一家稳健公司工作,并担任销售职务。因工资、保证金、经济补偿金等纠纷,陈某向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原告,一家声音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它不接受裁决。

在庭审的质证阶段,雇主提议雇员自行辞职,因此他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并提交了一份辞职证明来证明这一点。被告拒绝确认辞职证书的真实性,并申请司法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辞职进行文件和跟踪评估。鉴定结论是,这份辞职信是他人利用陈某留下的带有指纹的真实文件,利用计算机复制和合成技术,然后模仿陈某的签名笔迹和阿拉伯数字,拼接、篡改和篡改而成。陈某的签名和阿拉伯数字与陈某自己的笔迹样本不同。

由于原告提供虚假辞呈作为证据,阻碍了案件的审理,扰乱了民事诉讼秩序,法院对原告的音响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2:

否认该网站归该公司所有

法官打开网页,低下了头。

在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被告人林为了证明相关理由,提出原告人张、徐是广州某科技公司的员工,并提交了两人的照片予以证明。这两人还出现在广州一家科技公司网站上的13人企业销售团队的照片中。

然而,广州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邓坚决否认该网站是该公司的网站,在法院多次告知其诚信诉讼的法律责任后,该科技公司仍拒绝承认该网站是其公司的网站。当法官在法庭上用他的手机打开网站时,邓承认这是该公司的网站,但否认该公司网站上记录的客服热线和服务手机归该公司所有。此外,尽管邓承认该网站归该公司所有,但邓仍坚持否认两人是徐和张。

该公司因伪造员工辞呈逃避赔偿而被罚款5万元。

法院依法取得徐、张的身份信息,证明照片中的两人是徐、张。广州某科技公司提交的工资收条和员工花名册上只有一名销售人员张某,公司网站上没有徐的记录,与公司网站上的企业销售团队严重不一致。因此,法院裁定原告作了虚假陈述。

据悉,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广州一家科技公司向法院签署了保证书,承诺向法院如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广州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邓故意作虚假陈述、提交虚假证据,扰乱民事诉讼秩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法院分别对邓和广州一家科技公司处以1万元和5万元的罚款。

经审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邓和广州市的复议申请,维持原罚款决定。邓和广州的一家科技公司都支付了罚款。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该公司因伪造员工辞呈逃避赔偿而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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