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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广州市交通局宣布对广州网上汽车租赁市场进行改造,并表示网上汽车租赁平台未配合调查,将以未配合出租车管理部门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为由进行调查处理。不遵守处罚决定的网上租车平台将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广州市交通局还透露,在过去的调查和取证中,滴滴公司多次拒绝和拖延提供车辆、订单等数据信息,甚至多次以时间或知识不足为由拒绝签署执法文件。对于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滴滴公司也未能按期缴纳罚款。

滴滴有29起不执行处罚的案件

根据广州交通部门的数据,从2018年至今,广州市交通部门已经调查了778起违反网上汽车预订的案件,同比增长263.6%。它还联合对滴滴、易途、出租车、首耀、神州、AA租车、曹操等在线汽车预订平台进行了41次调查。已经提出并调查了240起违规案件,包括208起违反滴滴平台的案件。

然而,在调查和取证过程中,滴滴公司一再拒绝并延迟提供车辆和订单等数据和信息,理由是需要向总部提出申请。在签署执法文件时,他还一再推诿,拒绝签署,理由是他没有时间或不知道。对于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滴滴公司也未能按期缴纳罚款。

对于滴滴平台在调查取证、执法文书签署、处罚决定执行等方面不配合执法监督的,市交通部门一方面以不配合出租汽车管理部门依法获取和查阅相关数据和信息为由立案处理;另一方面,通过联合行业管理部门约谈了公司负责人,要求他配合签署处罚文件。

目前,滴滴平台有29起违规案件,将被强制执行。如滴滴平台仍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法定期限届满后,市交通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免费乘车期间的运营将受到重罚

此外,广州市交通局表示,广州市已经制定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查处私车合作经营道路客运违法行为的意见》。按照鼓励和规范私家车合作的原则,明确了合作的内涵和具体认定标准,对以合作或变相合作的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将依法查处。

但是,根据《意见》,同乘人员必须通过互联网提前发布出行信息,并遵守本市实名登记、车辆牌照采集的规定,全天同乘人员出行不得超过两次。

目前,根据《道路运输条例》,以滴滴出行名义非法经营客运的,滴滴平台将被罚款3万至10万元。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对以滴滴顺丰名义变相经营的,将处以3万至10万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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