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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减免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本通知的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月销售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政策调整前,每月销售额中增值税免税标准在3万元以下(含总额)。

通知提出,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增值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不受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并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根据通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在税额的50%以内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种包容性减税政策可以与原有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重叠享受。

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增值税

根据通知,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时,可按投资额的70%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开办科技型企业的条件,职工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不得超过3000万元,总资产和年销售收入不得超过5000万元。

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增值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惠及1798万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民营企业占98%。换句话说,中国的大多数企业都能从这项政策中受益。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财政部: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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