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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8月16日,新华联宣布将为控股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融资担保。

根据公告,为满足项目运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吕雯发展与AVIC国际租赁开展了融资租赁业务。芜湖吕雯发展公司与AVIC国际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芜湖吕雯发展公司将其资产转让给AVIC国际租赁公司,然后将其租回。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租赁期为3年。

新华联:为芜湖文旅开发7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事宜与AVIC国际租赁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为本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据悉,该公司同意为芜湖文化旅游开发提供8亿元的新担保金额。在此担保之前,公司为芜湖文化旅游开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1亿元。提供该担保后,公司为芜湖文化旅游开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亿元,本次批准的剩余可用担保金额为7.3亿元。

新华联:为芜湖文旅开发7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97.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92%。上述担保是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所有担保。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撤销而应承担的损失。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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