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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三次调整和一次完善,即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的准入标准调整为35660元/年,租金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租金支付比例降低14.29% & mdash;同时,完善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退出机制。

广州市公租房准入标准放宽:家庭人均年收入35660元

放宽入学标准:

年收入从29434元增加到35660元。

通知指出,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公共租赁住房现行收入限额将从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4元调整至35660元(约占201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5%),上调21%,资产限额将根据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

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主任表示,在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人数预计在未来三年将增加2000至3000人。

增加租金补贴:

从25元/㎡到30元/㎡

根据通知,从今年10月开始,租金补贴标准将根据市场租金情况从25元/平方米调整到30元/平方米。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和天河区的区域补贴系数由1.1调整为1.2。根据此次调整,每户平均补贴将从目前的760元/月提高到970元/月,增幅约为28%。

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个三口之家,生活水平低,收入低,没有民政部门批准的自有住房,如果户籍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和天河区,住房租金补贴将从原来的1609元/月提高到2106元/月。住所在白云区的,租金补贴为1755元/月;住所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和南沙区,租金补贴为1579.5元/月。住所增城区,租金补贴为1228.5元/月。住所从化区,租金补贴为1053元/月。

广州市公租房准入标准放宽:家庭人均年收入35660元

降低支付比例:

租金减免高达50%

自公告发出后的第二个月起,租住公屋的租金比例将由现时租住公屋租金的20%至70%调低至10%至60%。调整后,整体租金下调14.29% & mdash;50%,收入越低,向下调整越大;同时,将采用租金上限机制。租金上限为家庭每月可支配收入的15%,超出部分将予以豁免。

但按规定免交租金,按优惠租金标准(1元/㎡)收取租金的,仍按原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负责人以裘德花园50平方米公共租赁项目为例:裘德花园电梯楼租金标准为33元/月-&中档;平方米,原家庭月租金为330元至1155元,调整后月租金为165元至990元。

完善退出机制:

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有六个月的过渡期。

《通知》规定,经审查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在一个月内结清相关费用并腾空公共租赁住房。如果他们暂时不能搬出公共租赁住房,将给予他们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将根据收入、资产和住房条件进行处置:如果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资产低于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限额的1.5倍,租金可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或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算。1.5倍至3倍之间的,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过3次的,必须腾退现有住房。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市公租房准入标准放宽:家庭人均年收入35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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