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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空气的质量,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布,禁止使用高污染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械、叉车等。在城市的大部分地区都不符合排放标准。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有燃料发动机和可运输工业设备的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铺路机、平地机、举升机、打桩机、开槽机、混凝土搅拌机、叉车等。

根据草案,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发动机在设计时不符合国家三级排放标准,或者排放不符合非道路柴油机械三级排放限值以及黑烟等可见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规划禁止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城市建成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紧急任务的军事、警察、消防、救援和应急救援机械除外。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由区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工作。

进口、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区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和销毁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禁止高排放挖掘机!违者将被罚款5000元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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