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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获悉,广州市一位名叫苏某的父亲,在未经孩子同意的情况下,盗用了孩子存放在银行的压岁钱。13岁的孩子萧肃认为他的父亲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并起诉他的父亲要求归还。

2013年8月,萧肃的父母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萧肃和他的父亲苏某住在一起。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苏某三次将萧肃的3000元压岁钱存入银行。

2015年12月,搬进了她母亲黄某的住处。同月,黄某申请变更萧肃的羁押。2016年4月,白云法院决定将萧肃的监护权判给其母亲黄某。

然而,2016年3月,苏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将存入的3,045元年息取出。

萧肃认为,苏某拒绝归还压岁钱,暗中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他向法院上诉,要求归还存款本金和利息。

被告苏某辩称,原告的压岁钱是作为监护人存入银行的,是在被告的亲友圈子里产生的,与原告的母亲无关,并已与原告约定在原告成年后返还存款本息。原告的母亲利用原告的无知来辨别是非,并试图鼓动原告索要新年的钱。

白云法院认为,虽然原告名下的银行存款是被告苏存放的,但仍拥有该存款的所有权,苏无权擅自处分名下的存款。苏以的名义提取存款,侵犯了的权利。萧肃声称,苏要求退还押金和利息是合理合法的,法院予以支持。因此,被告苏某被判处返还本息共计3045元。

法官说,在法律上,压岁钱是给孩子的礼物,是他们的财产。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一名13岁的男孩起诉他的父亲挪用3000元的压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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