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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受到社会关注的“丘北幼儿园投毒事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建芝犯了投放危险物质的罪,判处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7人各种费用共计赔偿72722元。 被告人何海追捕非法持有枪支的罪行,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不投入危险物质的罪行。

【快讯】云南丘北幼儿园投毒案嫌犯获死刑 致2名幼儿死亡

被告人赵建芝,女,1970年4月出生,壮族,小学文化,农民,云南省丘北县人。 据法院审理,去年8月,李胜禄租了丘北县道路管理段平龙道班的房子开了“佳佳幼儿园”,因此看守平龙道班房子的被告人赵建芝不满,等待报复。 年3月19日下午,赵建芝把以前准备的装有毒鼠强的“犬牙儿/披萨卷”从窗户扔进幼儿园班教室,被中班学生杨某、周某、张某、机某、李某、范某、王某捡到中毒,杨某、周某被送往丘北县人民医院急救 赵建芝被告19日晚把剩下的毒鼠强带到丘北县双龙营町平龙村民委员会上平龙集团的桥头倒在河里,用塑料袋包着毒鼠强药瓶扔在河边的垃圾堆里。 赵建芝被告20日晚将一瓶未录用的毒鼠强装入红白相间的塑料袋,交给儿子何海被告,扔在丘北县双龙营町平龙村民委员会上平龙集团“喜洋洋幼儿园”的西侧河沟里。

【快讯】云南丘北幼儿园投毒案嫌犯获死刑 致2名幼儿死亡

年的一天,何海被告在丘北县城给别人买了枪,改造成火药枪藏在家里。 年3月24日,何海被告亲自把枪交给了丘北县公安局的民警。 鉴定结果表明,这把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自制枪,有致伤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管理法》规定的枪。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建芝的行为导致幼儿园2名学生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被判为危险物质投用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以投放危险物质的罪名必须追究被告人赵建芝的刑事责任的手段极其残忍,结果极其严重,审判后可以如实供述第一犯罪事实,但 其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者造成经济损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快讯】云南丘北幼儿园投毒案嫌犯获死刑 致2名幼儿死亡

公诉机关控诉被告人何海犯下危险物质投入罪的事实,证据不足,没有被认定。 但是,将购买的枪改造成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自制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管理法,行为成为非法持有枪的罪名。 可以把持有的枪自主交给公安机关,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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