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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娶妻杀了“强奸犯”受审
8月5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湿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地农民毕志新的故意杀人案件。 在法庭上,毕志新及其律师说,毕志新知道妻子被该村的冀鹏强奸后,对案件没有处理感到不满,最终动了刀杀了冀鹏。
法庭后,记者访问了很多地方,试图弄清当初曾秀强奸事件的处理过程。 范源县公安局称,对该事件发行了《起诉意见书》,向检察院报告了批准,但没有批准。 范源县检察院说,没有收到此案的逮捕申请。
□审判
男人被敌人袭击杀了该村的村民
8月5日上午,在湿源县法院法庭,保定中院法官开庭审理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毕志新故意杀人案。
据检察当局称,35岁的毕志新得知妻子曾秀被该村的冀鹏强奸了,对此事没有得到处理而不满。 年2月5日23点左右,毕志新带着镰刀和镰刀去向冀鹏家报仇。 在冀鹏家附近,毕志新遇见了冀鹏,两人吵架了。 毕志新拿镰刀砍冀鹏头、面、颈和四肢几刀,然后拿着菜刀砍冀鹏头、颈几刀,冀鹏死亡。 法医鉴定,冀鹏符合失血性休克死亡。
穿便服戴戒具的毕志新感情还很平静,他对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检察机关在法庭上出示毕志新的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物证等10多组证据,建议法庭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毕志新的刑事责任。
据说当地警察的搜查有渎职。
毕志新的妻子曾秀(化名)出庭应诉北京市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
刘昌松在法庭上为毕志新为罪轻和轻罚辩护。 他认为毕志新是基于自己妻子多次被受害者冀鹏强奸的严重侮辱。 而且,通报后,警察没有以证据不足为借口进行调查。 访问被拘留,侮辱心理很久没有遣返了。 然后自己找冀鹏向切断的道路引起本案,引起典型的义愤杀人,成立刑法第232规定的“情节轻微”,应该进行3年到10年的量刑故意杀人。 毕志新有自首的情节,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受害者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由此可以减轻被告人责任的被告人一贯表现出良好的态度,这是初犯,认罪悔罪的态度很好,都酌量轻处罚的情节。
刘昌松还提出,毕志新妻子在调查被冀鹏强奸的事件中,有重大失职,是引起本案的重要因素。 据他透露,毕志新夫妇通报冀鹏强奸事件后,警察在冀鹏拘留后不得释放人。 该报告在逮捕时没有报告逮捕,把冀鹏名称为监视居住,实际上既不监视也不监视,放任自流,夫妇进入北京反映警察渎职而被监禁,加剧了矛盾。 因此,警察对这件事的发生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遗属要求赔偿五百万损失
作为民事诉讼人冀鹏的家人提出了500万元的民事索赔。 对此,法官询问了500万元的根据和项目,冀鹏家族说“要求那么多”,不接受法庭调解。
然后冀鹏的家人要求法庭判决毕志新、曾秀死刑。 理由是曾秀和毕志新合谋杀了冀鹏。
对此,曾秀的诉讼代理人曹寒冰认为此案与曾秀无关。 “曾秀是拉架子的,她还从毕志新那里夺取了镰刀,不参与战斗,反而阻止了两人的冲突”。 曹寒冰说,检察院没有公诉曾秀,毕志新也认为冀鹏的死是自己造成的,所以曾秀不应该承担刑法责任,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
在最后陈述阶段,毕志新向冀鹏的家人道歉,冀鹏强奸了自己的妻子,但与该家人无关,他说:“我将来会像冀鹏一样,抚养冀鹏的孩子。”
审判持续到中午,法庭没有宣判。
□说话
秀说“敢说就杀了我的孩子”。
秀告诉记者,她常年住的张家庄村离县城约20公里,一百多户人家,村里小人少,公共汽车不通。 农历6月18日早上,秀离开家后打算去城里的上等三轮车,把巴士转到县城回石道沟村的老家。 “冀鹏开面包车来,他去县城买蔬菜,正好载我一程”。
曾秀说,冀鹏买完菜,建议送回家,说和毕志新关系很好,曾秀没有再拒绝。 从老家回家的路上,冀鹏向附近赤泉村的站马岭提交了纪念碑,拉着曾秀去看。 “他开车扭头,我有点害怕。 停车,开车门,但他抓住我的手,说:“跳下你就活不下去。” ”。
根据表演,两人在纪念碑上呆了十分钟。 然后冀鹏拉着她进山。 在范源县和灵丘县交界处的站马岭山,冀鹏把她推到平地,实施了强奸。 “如果我同意的话,叫我买车,我乱挣扎,他的项链也拉,我的内衣也撕了,他威胁我要老实,不注意他的刀! ”。
事件发生后,冀鹏要求她不要告诉任何人。 “如果知道丈夫要找他的麻烦,他说要我收拾干净,威胁我的孩子,说了就杀了我的孩子”。 秀说,冀鹏随后在农历6月末、7月初,强奸了她两次。
但是,最终被毕志新知道了。 根据表演,之后的一天凌晨1点左右,她的手机突然响了。 “是冀鹏给我打电话的,我丈夫听了问我是谁,我告诉他他被强奸了。 ”。 之后,双方开始谈判如何处理这件事,“冀鹏先说要赔偿5万元,后来说不出来,谈了3万元,结果一分也没有赔偿”。 另外,为了孩子的安全,夫妇从幼儿园接了7岁的女儿回来。
毕志新“媳妇被强奸了,为什么不能”
根据毕志新在公安机关和法庭上的供述,去年2月5日18点左右,毕志新和两个朋友一起喝酒,三个人喝了两斤白酒,喝了一瓶啤酒。 喝酒回家后,毕志新看到熟睡的曾秀,突然想起她被冀鹏强奸了,“我很生气。 因为这件事被控制了很久”。 毕志新在供述中说,他一直想不通,媳妇被强奸了,为什么不能? “见到冀鹏,问他该怎么解决这件事时,他摇着窗玻璃说:‘我该在哪里告诉你,老子有人,老子在等你。’他抑制了我。 ”。
毕志新在供词中说他又在家喝了两瓶啤酒。 “我觉得这件事结束不了,他威胁我们,说要杀了我们的孩子,所以我打算告诉他这件事。 ”。 毕志新说,由于害怕当过士兵的冀鹏伤害了自己,他离家出走,拿了两根镰刀和一把菜刀。 那时曾秀刚醒来,看到他拿着刀就开始停下来,说“她从我手里夺走了镰刀”。
毕志新来到冀鹏家,看着门开着,判断冀鹏还没有回家。 毕志新说,冀鹏媳妇刚出生,他不想打扰,就在冀鹏家大门西侧的小巷里,看能不能遇到冀鹏。 过了一会儿冀鹏回来了,两个人见面什么也没说就开始撕了。 毕志新说,当时冀鹏捡起石头砸了他的头,他在镰刀背上打冀鹏。 碰巧曾秀也追上来,开始拉架子。 “冀鹏咬了我的左手拇指,用石头打了我的头。 我也很着急,开始用镰刀头扎冀鹏的头和脖子,用右手从口袋里拿出菜刀,打乱了冀鹏的头和脖子,冀鹏靠在墙上,我知道发生了事故。 ”毕志新说
在回家的路上,毕志新让曾秀拿着自己的手机拨打110。 接警察后,范源县公安局勘察了现场。 根据法医学鉴定,冀鹏的头、脸、颈和四肢大多是锐器创伤,死于失血性休克。
冀鹏“项链本来就断了,两个人都是自愿的”
根据相关资料,去年8月30日,毕志新夫妇向湿源县公安局通报,曾秀自去年7月以来,以威胁、威胁等方式被冀鹏强奸。
冀鹏接受审问时说三次性关系都是曾秀自愿和他发生的。 他最初说自己把曾秀拉到纪念碑那里时曾秀不舒服,所以到了纪念碑后曾秀说很热。 山路不好走,自己拉着她的手上山找树林乘凉。 他说两个人都有家庭,所以平时很少联系。 拿到曾秀的手机号码后,自己很少给曾秀打电话,宁可曾秀给自己打电话。 关于某天凌晨1点给曾秀打电话的事情,冀鹏解释说,本来打算给毕志新打电话,但是想让他给自己家铺上土,建个花园,但是给曾秀的手机打了电话。
另外,冀鹏否认威胁曾秀。 曾秀说,关于抵抗时撕下的银项链,冀鹏的解释是接吻中两人折断的,“我在这条项链之前折断过几次”。 冀鹏还说,他没有答应过送车给曾秀,也没有给曾秀钱,宁可曾秀借过债,但自己没有借给她。
□访问
警察局已经向检察院报告了逮捕
8月5日、8月6日,记者先后来到湿源县公安局,调查冀鹏涉嫌强奸事件的具体情况。
范源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去年8月30日通报毕志新和曾秀,冀鹏回答说强奸了曾秀三次。 第二天下午,湿源县公安局对冀鹏刑进行逮捕,9月4日到期后,拘留期限延长到9月7日。 “由于9月7日冀鹏拘留期限到期,此案还没有结束。 有必要对冀鹏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我们向冀鹏发出了监视居住决定书,释放了。 ”。
既然冀鹏被认定涉嫌强奸,对于为什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疑问,湿源县公安局负责调查此案的负责人向湿源县检察院报告并逮捕了此案,但湿源县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没有通知
检察院还没有收到逮捕申请
8月5日下午,记者去范源县检察院的认可逮捕科,询问该事件是否认可,以及为什么不认可等情况。 本院认可逮捕科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回答说该事件没有移送认可逮捕科。 “案件在登记处登记,然后提交到我们这里。 如果可以批准逮捕的话,我们会给公安写信。 证据不足时,不予认可或提交补充搜查文件。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这个案件的逮捕申请。 ”。
之后,记者来到范源县检察院的注册处,值班员工检查电脑,向相关人员进行具体咨询后,确认没有收到此案的相关批准申请,“如果申请了,无论起草还是没有文件,都要提交。
范源县检察院没有收到相关文件等,范源县公安局的其他相关负责人说:“可能是公安局和检察院个人传达信息的结果,检察院认为条件不充分,所以公安没有申报。”
但是,这个说法被范源县检察院回应说“不可能”。
夫妇二人
我在访问中被拘留过
根据事件相关资料,去年9月4日上午,范源县公安局率领冀鹏在范源县和灵丘县交界的车站马岭山和南关村的小林中识别现场时,冀鹏做出了有罪的供述。 冀鹏在供述中说,自去年7月以来,这两处通过三次恐吓、恐吓等方法,与曾经的头发强行有关。
根据湿源县公安局去年12月22日制作的《起诉意见书》,该局认定冀鹏涉嫌强奸。 根据范源县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冀鹏涉嫌强奸事件,依法搜查后发现,以胁迫的方式与曾秀强制相关。 然后,“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但是毕志新夫妇对这份“起诉意见书”一无所知,“我们去公安局询问了好几次情况,他们总是说没有证据”,曾秀如果知道自己被强奸的事情有进展,她和毕志新到处诉说冤案。
毕志新,曾秀夫妇因访问被拘留。 根据范源县公安局发给2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源县公安局去年1月13日对2人进行了10天的行政拘留。 这是因为去年1月2日、1月11日、1月12日去北京的非访问受理场所扰乱了社会秩序。
□巡回诊察
两个人都搬了家
8月5日傍晚,曾秀从去年2月5日的事件开始第一次回到自己家,她家住在张家村的西北角。 院子里没有门,被半板和几根棍棒复盖,院子外面杂草丛生。 门锁着,曾秀没有钥匙。
记者透过窗玻璃,北边的房间一共有四个,房间里散乱地扔着沙发和长椅,满是灰尘,说“日常使用的东西都被清除了”,但事件后担心安全问题,现在全家搬到了别的地方。
曾秀说,毕志新的父亲今年63岁,自己的两个女儿还小,老板7岁,小的才3岁,毕志新被拘留后,房子切断了经济来源,“现在租给了另一个村子,由哥哥和毕志新的妹妹一家帮助”。
冀鹏家住在村子的东头,红大门上着锁。 邻居报告说冀鹏发生事故后,全家人都搬家了,“至今为止从没见过家人回来”。
直到昨天下午,记者才试图与冀鹏家族取得联系。 据说冀鹏的妻子带着孩子住在山上,不方便接受采访,有事后联系了记者。 冀鹏妹征求了母亲的意见后,家人回答说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 现在全家人都害怕住在老家,据说“因为感到不安”。
□专家的说法
不逮捕重刑嫌疑人的警察涉嫌渎职
昨天下午,著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解体说,如果公安机关说经检察院认可,无论检察院是否认可,关于是否认可是一定有的。
洪道德说:“公安机关不能嘴上说。 你必须拿出客观的证据。 如果没有收据,就把责任推给检察院。 ”。
根据洪道德,报纸的批准应该是第一种法律行为,制作起诉意见书应该是第二种法律行为。 公安机关既然向检察院报告指示逮捕,没有检察院反响的情况下,为什么公安机关要制作起诉意见书? 公安机关的这种行为是自我矛盾,“这实际上是公安自夸。 但是检察院没有任何资料,不能为此说话。 ”。
根据洪道德,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直接起诉,即直接起诉某些案件,而不拘留犯罪嫌疑人。
根据洪道德解释,公安可能会说起诉意见书没有送到检察院。 但是,既然公安已经通过搜查认定犯罪嫌疑人为强奸,根据相关规定,强奸为3次以上,量刑10年以上重刑罪,情节恶劣,公安必须先逮捕嫌疑犯。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文/摄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妻子遭强奸嫌犯未被警做法办 男子上访反被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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