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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10日发布了《深圳市“31”比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深圳“31”比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司机杨明超速驾驶并操作 解决了17名相关负责人。
《报告》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杨明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时,超过限速标志上显示的最高时速50%以上,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此事 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和西航站区派出所的职务不足,以及机场集团完善安全隐患,管理和执行监督责任是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报告书》建议公安机场分局负责向深圳市公安局进行书面检查。 给予管辖机场分局警察大队的副局长魏传宝等公安干部政纪处分6人。 命令包括机场集团安全监督兼安全服务管理部社长贾华在内的7名机场集团相关负责人处分的公安分局局长陈少翔等4人进行书面检查。
年3月1日15点,杨明驾驶粤ba495q号小型轿车以97.8公里/小时的时速沿着深圳机场t3航站楼的导航高架桥行驶时,由于操作失误,车辆失控,与驻扎在右侧水泥防护栏附近的人们相撞,有5人 司机杨明在事故后坠落在桥下的地面,被送到医院救治,但死亡了。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深圳公布“3.1”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17责任人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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