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8字,读完约3分钟

昨天下午,记者刘虎从东城区检察院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决定下周申请国家赔偿。 刘虎表示他不会跳槽,继续当记者。

刘虎原是广州《新快报》的调查记者,去年9月30日,北京警察以毁誉罪嫌疑逮捕了刘虎,拘留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同年12月31日,刘虎因涉嫌诽谤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刘虎还在继续记者

根据刘虎提供的不起诉决定书,北京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认定了起诉意见书:刘虎于去年5月至年8月期间通过微博账户“记者刘虎”发表多个微博,严重损害他人名誉。 胡乱播放别人的负面消息,敲诈钱财共计65万元恶意炒作社会敏感问题,严重扰乱网络正常秩序,损害政府部门的公共说服力。 经过东城区检察院的审查和补充搜查,刘虎认为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不符合提出公诉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四项的规定,决定不对刘虎起诉。
昨天下午,刘虎对京华时报记者说,自去年9月30日被捕以来,去年8月3日接受了保护审查,被拘留346天。 在关押期间,他相信自己没事,只是担心家人。 自己被带走后,家人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4岁的女儿被陌生人带走后受到了影响,“我没有对孩子撒谎,现在也没跟孩子说一年间去了哪里,说出差了,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

【快讯】原《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免予起诉 还会继续做记者

刘虎前天下午收到《不起诉意见书》时说:“接受检察官,让我在本职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刘虎表示他不会跳槽,继续当记者,下周申请国家赔偿。

下周申请国家赔偿

昨天下午,刘虎的律师周泽在拿到《不起诉决策书》之前大致知道了这个结果。 “我们认为这个案件不应该起诉。 检察机关正在做不起诉的决策。 我认为我们是正确的决策。”。

周泽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可以在两年内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但我想尽快结束这个事件,让刘虎的生活正常化。 “我们下周向检察机关申请。 我认为检察机关也应该积极和刘虎取得联系,听取刘虎的意见,做出合理的国家赔偿决定。”

【快讯】原《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免予起诉 还会继续做记者

周泽认为刘虎被拘留346天,赔偿金应该包括三个部分。 一部分是国家赔偿金,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上年度国家职工一天的平均工资乘以被拘留的天数,有6万多钱,另外为了限制人身自由还必须申请精神抚恤金。 另一点是刘虎以前在《新快报》工作的收入相当大。 因为因被起诉失去工作机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周泽说,刘虎接受保候审后,由于案件没有解决,他没有找工作录用,这是给他的损失,“希望事件早日结束,刘虎的生活恢复正常”。

【快讯】原《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免予起诉 还会继续做记者

事情回顾

刘虎,原广州《新快报》调查记者,年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中,被北京警察和当地社区民警带走。 此后,北京警察证实刘虎因涉嫌散布谣言于8月24日被刑事拘留。 同年9月30日,北京警察以诽谤罪逮捕刘虎,将其拘留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同年12月31日,刘虎因涉嫌诽谤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于去年8月3日被保候审。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原《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免予起诉 还会继续做记者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23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