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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首创置业有限公司宣布,12月9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达成配售协议,涉及向独立合伙人配售未认购的h股配股和不包括股东配股,共发行15.14亿股配股,募集约25.46亿元人民币(约28.32亿港元)。
据视点地产新媒体报道,首创置业拟通过配股发行15.14亿股配股(包括5.1亿股h股、8.25亿股内资股和1.79亿股非h股)。相关配股将按每股h股1.87港元、每股内资股1.68港元及每股非h股1.68港元的认购价进行,条件是合资格股东将于登记日期就每10股现有股份获授5次配股,股份将于接纳时全数支付。
本次配售代理包括CICC、招商银行国际、汇丰银行和丝绸之路国际,承销商为独立承销商和华兴资本。
从2019年12月17日起,现有h股将在除权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未支付的h股期权预计将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进行买卖。如果不符合h股配股条件,将不进行h股配股。
根据公告,首创置业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未缴足股款的h股配股上市交易。每批2000股将用作已发行h股的交易单位(因为目前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交易的h股交易单位也是每批2000股)。已经发行或正在寻求上市或交易批准的h股不在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
扣除所有预计费用后,配股净收益估计约为人民币24.92亿元(约27.72亿港元)。配股的所有收益(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本集团部分现有境内外计息债务,如本金总额约5亿元人民币、年利率8.3%的贷款,必须在2019年10月底前偿还;贷款本金总额约为6.94亿元,年利率为6.8%,必须在2020年2月底前偿还;贷款本金总额约25亿元人民币,年利率6.45%,必须在2020年5月底前偿还;本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4.5亿美元的永久证券,年利率为7.125%,于2019年12月2日到期。
首创置业表示,考虑到集团发展的资本密集型业务,包括(含)增加公司在三大核心城市圈的投资,巩固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的土地级开发业务;本集团目前的高杠杆率和借贷成本可通过配股降低;其他股权融资方式,如配售和发行新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或有望提高集团的杠杆比率,也将对现有股东产生更大的稀释效应。配股将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股东有公平的机会参与公司的潜在增长,同时保持各自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因此,董事们认为,配股问题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另据了解,根据h股权利条款,拟临时分配的h股权利总数约占首创置业已发行h股资本总额的50%,占扩权公司已发行h股资本总额的33.33%。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首创置业增发H股15.14亿股融资28.32亿港元 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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