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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通知》的重点是七个方面:严格执行一户一房规定,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做好宅基地基础工作。

农业农村部:落实一户一宅、鼓励节约利用和盘活闲置宅基地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其中,《通知》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建筑标准建房,禁止擅自建房和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房的,应严格按照新建房屋和拆除旧房屋的要求,将原有宅基地归还村集体。

农业农村部:落实一户一宅、鼓励节约利用和盘活闲置宅基地

同时,如果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或捐赠房屋,然后申请宅基地,则不予批准。

在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方面,《通知》指出,要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农村村民建房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农业农村部:落实一户一宅、鼓励节约利用和盘活闲置宅基地

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的使用,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的使用,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和委托经营,依照法律法规发展农家书屋、自留地和乡村旅游。

同时,在尊重农民意愿、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地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后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建宅基地、村庄建设和农村工业发展的需求。闲置土地的振兴和利用所产生的土地增值收入应该用于农业和农村地区。

农业农村部:落实一户一宅、鼓励节约利用和盘活闲置宅基地

此外,《通知》明确指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修建别墅和私人会馆。严禁以流通为名,违反法律法规,侵占、买卖宅基地。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农业农村部:落实一户一宅、鼓励节约利用和盘活闲置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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