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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卢通讯员)广州市公民可以不到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涉外、港澳台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但可以在本辖区内办理-& mdash;& mdash从2017年10月20日起,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为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办理一方在各自辖区内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涉外、港澳台及附近华侨的婚姻登记,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同意,广州市涉外、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机关由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整为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从2017年10月20日起,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为涉外和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办理一方在本辖区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同时,为方便业务调整期间的群众登记,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在过渡期内正常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业务。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官员表示,区婚姻登记处负责涉外婚姻登记,这是广州市推广婚姻登记试点项目的一部分。
广州市婚姻登记办公室今年5月在海珠区、荔湾区和从化区相继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受到了广泛的好评和欢迎。截至10月19日,所有地区已有11起涉外婚姻登记预约。
随着婚姻登记办公室全市试点工作的推进,广州市力争年底实现婚姻登记办公室全市办公,满足就近办公的需求。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从现在起,涉外婚姻可以在每个辖区的居民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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