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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黄文宇报道,近日,广州市政府发布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获悉,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应当开除或终止其编外人员聘用合同的规定。

据了解,该条例将于2018年2月1日生效。修改前,《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应当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人数超过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确定综合奖励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的考核和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修订后的《条例》删除了上述条款,修改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据悉,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投票通过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应当将其编外人员开除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相应降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广州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删除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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