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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晚,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其海外控股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英生投资策略有限公司的交易未及时披露,因此收到北京监管局的警告信。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5月7日,泛海控股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向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发出警示函的决定》。

根据该决定,2018年1月20日,泛海国际与英生投资签订协议,泛海国际从英生投资收购龙恒资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上述交易于2018年1月22日完成。

根据公告,上述交易产生的非营业收入约为10.8亿元,超过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经审计净利润的10%。泛海控股未能按要求及时披露上述交易,直到2018年8月31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并于2018年11月14日补充中期公告后,才提及上述事项。

泛海控股因未及时披露交易信息收到北京监管局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表示,上述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59条,中国证监会将对远洋控股进行警告,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同时,中国证监会要求远洋控股应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泛海控股因未及时披露交易信息收到北京监管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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