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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月27日宣布,公司最近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司法冻结及司法股权转让通知书》(2019年司冻结号0124-02),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263亿股非限制性股份,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3%

浙江广厦: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合肥中院全部冻结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发现,广厦控股持有浙江广厦3.263亿股,占浙江广厦总股本的37.43%。此次冻结后,广厦控股已冻结3.263亿股,占其总股份的100%,占浙江广厦总股本的37.43%。

浙江广厦透露,据广厦控股了解,目前的股权冻结是由广厦控股的连带保证责任造成的。在收到冻结信息后,广厦控股已经与债权人和担保方进行了谈判和沟通,试图消除分歧并尽快达成和解。因此,短期内不存在转让被冻结股份的风险,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浙江广厦: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合肥中院全部冻结

根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此前的报道,2018年11月12日,浙江广厦发布公告,宣布等待冻结第二大股东股权,称已获悉其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持有的4723万股浙江广厦无限制股份申请等待冻结。冻结开始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冻结期为3年,从正式冻结之日算起。广厦建设持有浙江广厦4723万股无限制股份,占浙江广厦总股本的5.42%。

浙江广厦: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合肥中院全部冻结

当时,浙江广厦表示,经广厦建设了解,上述冻结是其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所致,广厦建设正在与原告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尽快解除上述司法冻结。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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