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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1月24日晚,阳光城市集团发布公告,向8家参与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3.5亿元。8家参与公司为安徽杨耀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中森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伊春中冶天工江秀房地产有限公司、大连龙湖泽英房地产有限公司、德清金隅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州新城易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融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亿元、1亿元、3.5亿元、7亿元、5亿元、2.2亿元、7.8亿元

阳光城集团:为8家参股子公司提供33.5亿元额度的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参与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9.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3.91%。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9.18亿元。除上述两种担保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阳光城集团:为8家参股子公司提供33.5亿元额度的担保

公告显示,被担保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发展正常,不存在重大债务风险。本公司为参与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继续经营的能力,也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少数股东的利益。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阳光城集团:为8家参股子公司提供33.5亿元额度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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