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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金利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其(作为承租人)与中心(72)有限公司(作为该物业的所有者)就该租赁物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协议。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该物业为香港岛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72楼整层,总建筑面积约26,600平方英尺。

租赁协议的租赁期限为三年,即2019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租金为每月港币3,057,400元(不包括差饷、地租、空过户及管理费)。免租期为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

根据协议,租赁物业的转让及管理费为每月港币218,500元,押金为港币10,561,600元,相当于三个月的租金、差饷、地租、转让及管理费,由金利丰于租赁协议日期支付

公告称,根据月租金、空及管理费,并考虑到租赁协议规定的三个月免租期,金利丰根据租赁协议应付的总金额约为1.09亿港元,预计由金利丰内部资源提供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金利丰的控股股东、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李月华是上述房产所有人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因此,上述租赁协议的订立构成关联交易。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金利丰租下香港中环中心72楼 涉资1.09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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