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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科技时报》记者金立富漫画狐狸蜗牛

据说it界是江湖。 既然是江湖,刀光剑影、尔虞我诈、阴谋诡计不可避免。 最近,it江湖上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就是士兵事件。 杀毒行业名门大派瑞星勾结原北京公安局网监长于兵,获得几年前国内首例故意传播病毒事件,江湖后起之秀东方微点就此惨遭毒手。 现在真相大白,故意传播病毒事件是彻头彻尾的闹剧,兵案是北京公安系统近年来爆发的最大腐败事件。 通过媒体长篇文章,士兵和瑞星之间的烂摊子已经条理清晰。 但审判后,士兵事件仍令人心存疑虑:除瑞星外,其他行贿的互联网企业是谁? 瑞星在其中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封印科技创新产品,监禁别人,一个网监长为什么能拥有这么大的能量?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事情回顾

一切必须从2003年开始。 这一年,刘旭辞去瑞星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一职,创立东方微点。 做的是杀毒软件的旧书。 2004年,兵变中最大的悲情人物田亚葵也辞去瑞星职务进入东方微点。

2005年初,微点开发了一种与以前流传的安全软件构想完全不同的反病毒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并获得了主动防御软件的版权。 就在微点正在为新产品上市销售做扎实准备的时候,今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网监以“反病毒企业资质调查”为由,对微点企业进行了审查。 领队是网监处案组副队长张鹏云(被判刑)。 办事员把装有扣押的微核技术的电脑送到公安局,但其中一部分直接送到了瑞星企业。 于兵通过办事员“查明”了刘旭两个出口。 “一是把企业卖给瑞星一样有实力、有背景的企业,二是不在北京设立企业,回归原籍福建。”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2005年8月30日凌晨,睡眠中的微点副总田亚葵被北京市网监警察带走,因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被拘留,被通缉的是东方微点员工崔素晖。 同年9月,网监以微点企业涉案为由,向全国唯一的防病毒产品检测机构——国家计算机病毒产品检测中心发文,要求不进行微点自主防御软件检测。 我国对防病毒产品实行了销售许可制度,这意味着微点新产品不能上市。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此后几年,东方的微小之处走上了艰难的访问上诉之路。 经过大量努力,田亚葵在被拘留11个月后接受了取保候审。 2008年2月,微点自主防御软件被干扰了近三年的销售许可证。 同年7月,北京市纪委设立专案组,对士兵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个月后在南非被逮捕。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年2月4日,检方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罪对士兵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士兵案件,向士兵坦白,法庭择日宣判。

还有三个行贿者是谁?

据悉,涉兵案件金额1400多万元,受贿共4起,行贿者为4家互联网企业,其中仅从瑞星企业收受1家贿赂就高达420万元。 其他3家行贿的网络企业是谁,现在仍是个谜,记者找得多也没有得到相关情况。

2月4日审判当天,获得消息的数十家媒体和相关人员一早赶到北京市一中院,但旁听要求被接待处工作人员拒绝。 下午1点左右,微点企业120人来到中院门口,要求旁听。 经过谈判,一中院允许微点企业作为代表旁听两人,一个是微点副总经理、总经理刘旭的弟弟刘清,另一个是刘旭的妻子。 所有媒体记者和因士兵造假而入狱的受害者田亚葵仍然不被允许旁听。 微点市场部的吴当时去了法院现场,说:“我不能进入法庭旁听,我们是受害者,但也不太清楚法院的具体审理情况,不知道其他行贿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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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进入现场旁听的北京媒体记者说:“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这方面的新闻。 否则我们一定会报道的。 法院方面也没有给我看起诉书。 也许政法部门没有向我们报告。”

于兵案是在北京市一中院刑二庭审理的,记者致电刑二庭,布线员对兵案的具体消息不清楚,要求记者找关芳法官审理此案。 接到通关法官的电话后,记者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消息:“此案尚未审查完毕,尚未判决,案件也无法查明。” 法官说。 记者随后致电向士兵提起公诉的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工作人员说只有律师才能侦破案件。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既然是贿赂,就有无可见光的目的,那么这个潭水到底有多深,为什么不能公布呢?

瑞星应该打几块板子

向士兵行贿420万,被后者压迫竞争对手东方微点,在瑞星的所作所为被曝光后,遭到许多人的诛伐。 那么瑞星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导、着名的反垄断法专家吴汉洪教授说:“大家都不愿意看到,一家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以不正当行为伤害同行竞争对手。” 他向记者表示,瑞星的方法是排除限制性竞争,是受反垄断法限制的行业,但瑞星的方法适合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管辖。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同行竞争对手的商业信用、商品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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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认为,瑞星应承担刑事和民事两方面的责任。 游云庭说:“刑事责任有两个方面,诋毁和贿赂同业竞争对手,在民事责任上是不正当竞争。”

关于行贿罪,游云庭认为应该区别对待。 单位进行受贿罪的,对法人处以罚款,并向第一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期为5年的个人行贿,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瑞星贿赂是个人的还是单位的目前没有确切的信息,有消息称瑞星副社长赵四章于去年年初被捕。 单位犯受贿罪,并不是只处罚一个赵四章就行了。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对于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游云庭认为应负行政责任,工商等部门予以罚款等处罚,另一方面,“微点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瑞星赔偿”。 东方微点市场部的人对记者说,兵案正式判决后,将向瑞星索赔。

网络导演长的能力为什么这么大

于兵不仅徇私枉法,还用“降职下沉”(意思是基层员工)胁迫两名下属捏造罪证,陷害东方微点企业,让新型杀毒产品常年雪藏,甚至让田亚葵在高墙里呆了11个月。 人们不禁问,一位网监长为什么权力这么大? 谁来管理这个偷无辜好处的网监处长?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网监将应对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新警种,为人们的新闻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迄今为止,没有人认为互联网审计长会以网络安全检查的名义,伪造证据,诬陷无辜。 于兵案的发生,引起了人们的担忧。 吴汉洪教授说:“最后,这家企业(东方微点)的人具有到处避难和逃亡的性质,这反映了他们在网络执法过程中监督问题。”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网监权力过大,缺乏比较有效的约束,是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最重要因素。 游云庭说:“网监的权责目前尚不确定,法律没有明确定义,网监在实践中表现出的权力几乎不可能。” 他在应对可比性方面从两个方面处理问题。 一个是在立法上必须明确其权限责任,另一个是相应的监督机构应该对其进行监督。 例如人大、检察院、社会监督。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另外,专家建议,对涉及新兴技术犯罪的相关案件,适当参考国外的相关方法,引入专家评审团的综合评审意见,作为案件定性相关的依据,尽量不要加大基层执法权。

记者的手记

瑞星,摆出男人的样子!

瑞星与杀毒软件的同行之间经常发生“口水战”,此前个人对这一“八卦领域信息”并无好感和厌恶。 但是,由于事件的发生和瑞星之后的行动,我不得不“鄙视”瑞星。

士兵接受审判有一段时间了,无论结果如何,瑞星都摆脱不了关系,所有人都想听之任之,至少向公众道歉。 对于勇敢面对和改正自己错误的人,人们会多做一点吧。 前几天丰田章男在北京鞠躬引起许多人的同情。 但是瑞星呢? 于兵案和副总赵四章被捕后仿佛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相反,官网上却激烈抨击另一同行竞争对手,如“奇虎360以国家机关的名义掩盖了‘后门’的真相”、“奇虎360利用‘后门’攫取了客户”等。 但是,总是站在道德的高点上贬低别人,不看自己的犯罪,这样的指责能令人信服吗?

“于兵案:一个网监处长带出的网络黑幕”

另外,据悉事件发生后,瑞星使用强大的宣传力度在媒体上删除了原稿。 这样做只会出现欲望,让自己在这个泥潭里越陷越深,淹没自己。 瑞星,你像男人一样战斗,勇敢认错,勇敢负责,让自己的产品说话,其他手段只能让你更讨厌。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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