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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 00493.hk )大股东黄光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动议罢免董事局主席陈晓,对此黄光裕二妹妹黄燕虹表示,这一动议得到了股东的支持。

黄燕虹以书面形式接受了财新采访。 她已经表达为多家机构的投资者信息,综合各方意见后认为,临时股东大会上有足够的投资者支持大股东的动议。

“此次国美大股东提出重组董事局,无疑是陈晓为了自己的私欲,改变了国美电器的快速发展方向,公司的快速发展明显滞后,如果不改变,很快就会被同行竞争对手超越。 作为企业的创始人,很着急。 所以,我们必须马上重组董事局,带领国美电器始终走上指导领域快速发展方向的正确道路。 ”。 黄燕虹说。

“黄光裕二妹黄燕虹详解罢免陈晓原由”

8月4日19时30分左右,被关押的国美电器( 00493.hk )大股东黄光裕致函国美电器董事会,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第一,取消原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20%的增发许可;第二,撤销陈晓企业执行董事和董事局主席职务;第三,孙一丁企业撤销董事职务,保存其行政副总经理职务;第四,提名邹晓春和黄光裕二妹妹黄燕虹为企业执行董事。

邹晓春向财新记者表示,黄光裕家族无意与孙一丁形成对比,取消孙一丁的执行董事职务,是为了摆脱纷争,专心管理工作,并让位给大股东提名的执行董事人选。

从黄光裕家族来看,陈晓是“去黄化”路线的最大推手,也是国美电器董事会和管理层中唯一的“外人”,他人跟随黄光裕多年,备受黄光裕信任,在争夺控制权的关键时刻,这些高层

黄燕虹表示,取消陈晓职务后,将指定新的执行董事。 “如果提名者顺利当选,国美董事局将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重新选举董事局主席。 ”。

黄燕虹指出,陈晓作为职业经理人,在国美电器的快速发展战术上与大股东出现了严重的分歧。

黄燕虹一词是指应该向国美电器引进投资者。

2009年5月初,黄光裕个体的案件曝光后,从拘留所发回了两封亲笔信。 短两张纸质信的表现已经确定,不遗余力——企业缺钱,可以降低所有权,但不能放弃控制权。

读了这封信的资深pe干部对财新记者说“信写得很清楚”,感叹“自己思路最清楚的时候也不是这样”,表示黄光裕的承受力“确实很强”。

但是,陈晓没有听从黄光裕信的指示。 一个月后,美资pe贝恩资本将向国美电器提供资金,购买15.9亿元可转换债务,并有权将国美电器的所有权转换为10.8%。 黄光裕家表示,其实当时陈晓可以选择的方案有很多,但他很孤独,接受了贝恩苛刻的注资合同。

“黄光裕二妹黄燕虹详解罢免陈晓原由”

“当时许多海外投资者对国美此次融资非常感兴趣,融资条件也比贝恩宽松得多,但陈晓以没有时间谈判为由,不接触也不谈判,因此企业与贝恩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融资合同。 ’黄燕虹在书面接受财新采访时谴责地说。

贝恩方要求改组董事会,与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管理层结成攻守联盟,逐步加强对国美电器的实际影响。 特别是2009年7月7日,国美电器通过高级管理层奖励计划,用“金手铐”锁定黄光裕旧部。

据此,企业部分董事和100名高级员工可以认购国美电器发行的3.83亿股新股,发行权价为1.90港元。 其中,陈晓2200万股、王俊洲2000万股、李俊涛1800万股、魏秋立1800万股、孙一丁1300万股、牟贵先1300万股、伍建华1000万股。

迄今为止,高级管理层没有国美电器的所有权。 陈晓之所以拥有国美的部分所有权,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之前他手上的商业连锁永乐被国美收购了。 当时担任集团副总裁的王俊洲和魏秋立原受黄光裕信任,被任命联合黄代表签订相关文件,之后也加入了“去黄化”的统一战线。

“黄光裕二妹黄燕虹详解罢免陈晓原由”

对于股权激励,贝恩和黄光裕都透露的消息截然相反,贝恩方面表示黄光裕反对股权激励,但黄燕虹表示,股权激励是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手段之一,大股东一直积极推行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各种激励措施。 她还说:“国美队20多年来表现稳定,证明以往的激励措施比较有效。”

“黄光裕二妹黄燕虹详解罢免陈晓原由”

陈晓、贝恩和国美电器高管组成统一战线后,开始实行坚定的“去黄化”路线。 特别是今年4月黄光裕案一审期间,国美电器律师将收藏罪名强加给黄光裕个体,使黄光裕家族嗅到了这一危险。

年5月11日,作为大股东,黄光裕与杜鹃合作否决了国美电器董事会对贝恩三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当晚,陈晓临时任命了三名被股东大会否决的董事候选人。

因此,在黄光裕和家人看来,陈晓的反叛行为被彻底揭露。 但根据国美电器企业章程,陈晓领导的国美电器董事会有权临时任命董事候选人,黄光裕一时束手无策。

黄燕虹表示,今年7月19日,他派出代表与陈晓就董事局重组进行磋商,试图说服陈晓。

陈晓对黄光裕的努力态度决裂,断然否定了黄家的所有建议。 陈晓6月初向媒体表示,相信各方都会回归理性。 “即使出现最坏的结果,那条鱼也可能会死。 网破不了。 因为过去20个月的国美电器已经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

截至8月4日晚,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黄家只能敦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据悉,为应对黄光裕这一动议,8月5日上午,陈晓召集国美电器董事会成员开会商讨对策,当天下午在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起诉黄光裕,黄光裕2008年1月、2月前后违反企业董事信托责任和信任行为,要求赔偿。

根据上市公司的规定,国美电器董事会将在21日内答复大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即使不支持,动议股东也可以在21日内自行召集。 根据不知名律师的解体,国美电器董事会的起诉将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没有结果。 因为传票难以送到黄光裕手里,短期内无法开庭。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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