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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孔德婧)年10月11日,喜隆多百货公司火灾过去两年了,但在这次火灾中受害的部分商户在事后赔偿方面一直没有与喜隆多购物中心、麦当劳、石景山农工商总企业等进行沟通。 截至去年9月,石景山法院审理了50起由喜隆多火灾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除了3名商户解约外,其余46名商户赔偿了440多万元,灾后负责安保的保安企业赔偿了60万元。

【快讯】北京石景山喜隆多大火受损商户获赔440万元

46家受损商店索赔
年10月11日凌晨2点左右,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喜隆多百货公司麦当劳餐厅内甜品店电器故障发生火灾,未及时扑救引起火灾。 火灾持续了8个多小时才被扑灭,两名消防员在灭火中死亡。 之后,49家商户(后3家公司的解约)因商品破损而无法分别起诉喜隆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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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多购物中心的所有权人是北京市石景山区农工商总企业。 商户认为该企业监管困难,发生了灾害,因此将喜隆多购物中心、北京麦当劳食品企业及北京市石景山区农工商总企业告上法院,共索赔一千万多万元。

另外,北京市保安服务总企业石景山分企业也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灾后保安费。 据该企业介绍,灾后应相关部门要求,该企业每天安排3个班次,每班次30人来现场协助维持秩序,截至去年6月3日,产生了保安劳务费478.18万元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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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拒绝赔偿保安费

在事件中,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下,被告三者和数百个商户代表委托北京的一家判断企业判断火灾受害。 由于本案原告所在楼层的所有物品都烧毁了,因此无法达成具体的库存数量等协议,企业判断无法发行判断报告书。 然后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保安服务的总企业进入现场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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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件审判中,三被告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商户们的索赔额太高,认为没有证据。

针对保安总企业的起诉,石景山区农工商总企业主张保安总企业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其行为是政府的应急措施,应由相关部门安排费用。

商户、保安企业总共损失了500万美元

法院审理认为,麦当劳甜食的操作间自火灾以来没有及时获救是火灾的直接原因。 喜多购物中心的企业处置不当,成为火势蔓延的原因,双方必须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首要责任。 石景山区农工商总企业作为产权人,必须着力于租赁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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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综合考虑商户们以及保安企业列举的证据、商店面积和位置、租金高低、经营商品企业的品牌、类型、合同履行期限,参考已赔偿的商户,让三被告赔偿46名商户440多万元,予以保证 判决后,3家商户认为赔偿过低提出上诉,被市一中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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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五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而受审

年10月11日凌晨2点左右,石景山苹果园南路东口喜隆多百货公司发生火灾。 消防指挥中心派遣300名将士处置。 八小时后,大火被扑灭了。 据灾后推算,该中心的过火面积共计38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估计值为13084200元。 商户附近的居民没有伤亡,但两名消防员不幸牺牲了。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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