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6字,读完约2分钟

太原12月25日电(刘小红)记者25日从山西省忻州原平市人民法院获悉,前几天,某读者网上播放了“山西一媒体“大虎”进行信息欺诈”,经过法院审理、文化执法部门的调查,是虚假报道,对此
据原平市人民法院调查,年12月7日,被告刘某(男,山西原平市人)在天涯社区发现文案“山西媒体界再现大虎”,年12月8日百度忻州,原平吧,庄吧,火隐忍者。 根据复印件,“原告王晋文(男,山西原平市人)不能敲诈公司、个人、政府,其中也有山西有名的公司,看其神通广大。 原告王晋文领导下的记者达一百人,共同“报道”网站达数十家,其集团“封口费”收入达数千万,“集团”庞大,令人吃惊,成为绑架人民大众舆论的传媒界“大虎”。 ”。

【快讯】网传山西一媒体“大老虎”敲诈系谣言 转贴者道歉

据原平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山西省忻州市文化局、扫黄打非处理等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此复印件所谓敲诈复印件不符合事实,此文属虚假报道。 ”。

原告王晋文的代理律师、山西神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占山认为,这份复印件捏造事实,在网上公开侮辱、诽谤、诽谤原告,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荣誉权。

年12月16日,原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经过本院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协议:一、被告立即删除已经发表的上述复印件。 二、被告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天内在《忻州日报》刊登声明,向原告道歉,消除不利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三、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恤金10元整。 案件受益费300元,由被告承担。

【快讯】网传山西一媒体“大老虎”敲诈系谣言 转贴者道歉

关于审判结果,马占山律师同意了。 他说,在此案起诉过程中,传闻传播者一点一点地进行个人登记,在没有得到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备案的违法网站上改变标题,在“忻州“黑媒体”为什么这么泛滥”中对原告进行恶意炒作。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快讯】网传山西一媒体“大老虎”敲诈系谣言 转贴者道歉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23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