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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记者唐李619 )是何某等6个虚构国家的白银贵金属交易平台,以高额利润为魅力诱饵,许多省市数百人在虚拟的网上交易平台上进行白银交易,给60名受害者造成了900万元的损失。

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涉案企业负责人任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5名员工也分别判处4至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决后,每六个人平均不服,提出上诉。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的记者得知,市高院终审裁定被驳回,原判得以维持。

【快讯】6人设下互联网炒白银骗局 坑60余人900多万(图)

事件

虚构的白银交易在许多省市有数百人上当受骗

年8月至年4月,杭州浩万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浩万企业)负责人为何某协同企业5名员工,以该企业和杭州浙江贵电子商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浙江贵企业)的名义,虚构了网上白银交易的事实。

以几个高额利润为魅力诱饵,北京、湖南、江苏等多个省市的数百人在那个虚拟的网上交易平台上进行白银交易,其中一部分是自己的,其中60名受害者的损失共计达到900万元。

犯罪组织的平均年龄是27岁的欺诈金额达到了900万人

其中有几个与员工朱某、出纳何甲参与骗取900多万元,财务刘某参与骗取600多万元,业务员何乙参与骗取18万多元,同时有些受害者发现账户资金损失后,欺骗受害者,诈骗 业务员何丙参与骗取人民币30多万元(文中何甲、何乙、何丙是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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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轻犯罪组织的平均年龄是27岁,最年长的刘某是31岁,最小的两名业务员何乙和何丙是25岁,都是90后。

年4月29日,接到受害者通报,几某等6人平均被公安机关逮捕受审。 事件后,涉案企业关闭,浙江贵企业在重庆某企业账户存款15万多元被冻结,没收了现金20万元、保时捷卡宴会汽车等物品。

年12月7日,北京市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哪个无期徒刑,终身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的所有财产。 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刘某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十万元。 判处何甲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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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乙和何丙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然后,没收的钱、物(价格变更后)按比例返还给各受害者,不足部分命令各被告人继续赔偿。

上诉。

自己声称自己只是赚代理费而不是故意欺诈

判决后,6人量刑太重,均不服,分别上诉。

有人不知道自己在网上的白银交易平台是虚假的,只是利用浩万企业代理浙江贵企业在网上的白银交易平台赚代理费,平台由浙江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控制,浙江贵企业的实际控制

一位辩护人认为,浩万企业是浙江贵企业违法业务的代理商之一,以浙江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为主犯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什么样的某某根据代理合同收取手续费是从犯。 本案认定的受害者中有65%不是浩万企业的顾客,任何一方都不应该承担全体受害者的损失。 而且,何先生表明要赔偿浩万企业的顾客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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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浩万企业员工的朱某,自己只挣工资,没有决定权,一审判决因其处罚与其罪不一致,自己归还赃物,要求从轻处罚。 何甲则认为自己是企业现金出纳,不参与企业业务,没有欺诈的主观意图。

判决

辩护意见没有根据

都被判为诈骗罪

法院调查了何某集团与朱某等人合作,根据各自分工虚构的网上白银交易事实,让数百人在虚拟的网上交易平台上进行白银交易,共同骗取60名受害者的钱后,以个人名义进行支配和采用。

被确认的受害者陈述、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等证据可以与各上诉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相互证明,足以说明各上诉人平均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受害者受到

何某及其辩护人提到的浩万企业代理浙江贵企业的网上交易平台只是赚代理费,有些受害者认为浩万企业的顾客和王某是主犯的意见没有证据,法院不予采用。

二审期间,除何甲外,各上诉均表示归还赃物,但没有实际行动,因此没有进一步给予轻罚的情节。

法院认为,上诉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该依法处罚。 何等四人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何乙、何丙诈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何甲、刘某、何乙、何丙可以共同犯罪依法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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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某些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市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记者唐李瑧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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