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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鼎法院总结了触电死亡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 死者蔡姓梨( 1984年出生)与严某炳(被告严某新儿子)有朋友关系。 年7月24日,蔡某梨应严某炳请在帮助被告严某新连接照明线路的过程中,在被告林某照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了电闸,触电死亡。 由于各方负责执行各自的措辞,无法就赔偿达成协议,矛盾加剧了。
同月28日,遗属与被告严某新、林某照经过当地信访维安中心协调,达成赔偿协议,二被告赔偿遗属死亡赔偿金、孩子抚养费、赡养费、殡仪费等共计1100000元,被告林某强等6人提供保证 合同签订后,被告严某新、林某照等只支付赔偿金270000元。

【快讯】朋友帮忙却触电身亡赔偿起纠纷 法院调解平事态

遗属是本案原告蔡姓观( 1960年出生,死者之父)、林姓玲( 1965年出生,死者之母)、赵姓红( 1987年出生,死者配偶)、蔡姓睿( 2008年出生,死者之女)、蔡姓昱(年8月28日出生,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主审法官及议院的实地调查,多方访问,发现此案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被告严格的新、林某照的经济困难,无法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光凭协议就案件作出判决。 二是诉讼过程中,各方多次在赔偿问题上发生冲突,矛盾加剧,各方多次访问和访问,第三,此案发生地位于居民聚集的城镇地区,事件后,为了保存现场,停止了当地危险房屋的改建工程,拆除中留下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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