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80字,读完约3分钟
观点地产新媒体准入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法明集团2018年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116.42亿元,较2017年增长15.6%。本公司股东应占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8.55亿元,较2017年下降16.5%。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14.0元,较2017年下降16.7%。董事会不建议支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年度最终股息。
此外,本集团于2018年的毛利约为人民币33.22亿元,较2017年增加37.4%(2017年:约人民币24.18亿元)。2018年毛利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收入的增加。
年利润由2017年的约人民币11.855亿元增加至2018年的约人民币12.89亿元,增幅为8.7%。这主要是由于收入从2017年的约人民币100.71亿元增加至2018年的约人民币116.42亿元,导致利润增加。
2018年,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8.551亿元,较2017年减少约人民币1.691亿元,降幅约16.5%。
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83.2亿元,较2017年的人民币76.53亿元增长8.7%。销售成本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计入销售成本的物业平均成本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261.9元,较2017年下降7.4%。主要原因是2018年乌江交付的房产土地成本下降。
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收入增加140.2%,约为人民币7.493亿元。收入主要来自2018年在北京和金寨的新投资物业。
报告还显示,2018年,法明集团发生其他损失约1.68亿元(2017年:其他收入及其他收入约1.93亿元)。这主要是由于2018年离岸美元贷款的汇兑损失,2017年的汇兑收益约为人民币2.11亿元。
或然负债约为人民币54.48亿元(2017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55.30亿元),主要为本集团向若干银行提供的向本集团物业买家发放按揭贷款的担保。这些担保将在集团完成向买方转让财产所有权后解除。
此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2017年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100.71亿元,较2016年增长97.9%。本公司股东应占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10.24亿元,较2016年下降12.4%。2017年,基本及摊薄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16.8元,较2016年下降12.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2016年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50.9亿元,较2015年增长67.4%。本公司股东应占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11.69亿元,较2015年增长208.5%。2016年,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19.2元,较2015年增长209.7%。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明发公布三年财报:2018年综合收入116.4亿 利润减16.5%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20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