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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宣布,8月2日,阳光100间接全资子公司深圳首嘉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卖方)与深圳金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方)和东莞清远孵化器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和贷款,以现金支付的总对价为5.11英镑。

阳光100拟5.13亿元出售东莞松山湖物业项目股权及贷款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转让对价包括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股权对价1.17亿元,贷款对价348万元,债务对价4864.8万元。

贷款对价包括目标公司欠阳光100集团和北京信托的贷款,分别为人民币2.82亿元和人民币5960万元,以及溢价人民币590.4万元。债务对价包括目标公司欠第三方的债务3839.05万元,以及目标公司应付北京信托的利息1025.75万元。

据了解,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位于东莞市松山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占地约102亩,建筑面积约87,800平方米,可开发为办公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六块土地,目前处于不同的建设阶段。

根据阳光100信托融资协议,在协议期内,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份将以北京信托的名义持有。但是,卖方应保留对目标公司运营和管理的控制权。就会计处理而言,目标公司被视为阳光100的子公司。交付后,目标公司将不再是公司的子公司,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不再并入阳光100集团的账户。

阳光100拟5.13亿元出售东莞松山湖物业项目股权及贷款

截至2018年底,目标公司未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显示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2亿元,税前亏损774.9万元。

阳光100表示,此次出售使得公司提前退出,这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现金流。此次出售录得现金流入4.64亿元,这将继续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从而改善集团的财务状况。

与此同时,阳光100还表示,此次出售是本集团从目标公司收回投资、将其资源集中于其他业务和潜在投资的好机会。股权转让协议以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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