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53字,读完约2分钟

9月5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理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旧住宅区拆迁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除《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旧住宅区和零散旧住宅区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开遴选市场主体。市场主体资格丧失的,项目将同时终止并转出旧城改造单位计划,旧住宅区项目的旧城改造申请自取消市场主体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

深圳龙岗:旧改公开选择市场主体 资格丧失者三年不予受理

根据视点地产的新媒体,《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分散的旧住宅区与其他类型的旧区(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城中村和旧住宅等)相混合。),如果地块总面积不超过6000平方米,且拆迁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则无需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市场主体,以保持政策适用的统一性。

深圳龙岗:旧改公开选择市场主体 资格丧失者三年不予受理

此外,《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深圳市龙岗区行政区域内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活动,与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无关,旧住宅区改造模式的确定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深圳龙岗:旧改公开选择市场主体 资格丧失者三年不予受理

根据本细则的要求,旧住宅区拆迁改造旧城改造项目的旧城改造单位规划经批准后,辖区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制定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遴选方案。

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一般应包括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指导标准、补偿主体及其他相关事项;市场主体公开遴选方案主要阐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公开遴选的程序、公开遴选的方式以及不成功遴选时的处理方法。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遴选方案进行表决。投票项目应当经占总建筑面积90%以上、总人数90%以上的业主批准。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逾期不执行召集决定的,或者旧住宅区未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有管辖权的街道办事处召集。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深圳龙岗:旧改公开选择市场主体 资格丧失者三年不予受理

地址:http://www.kdk5.com/gdxw/20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