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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10月8日电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消息,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2019年发行第十只超短期融资券。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债券总额为3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为270天。华夏银行是主承销商和簿记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联合主承销商。

债券发行首日为2019年10月9日,起息日为2019年10月11日,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12日,还本付息日为2020年7月7日。

据悉,此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替代发行人的银行贷款和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截至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1090.4亿元,其中公司债券50亿元,中期票据565亿元,非公开定向票据63.6亿元,超短期融资债券23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60亿元,公司债券110亿元,停车场专用债券11.8亿元;海外美元债券为13亿美元,海外欧元债券为4亿欧元。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首钢集团:拟发行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用于置换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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