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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四区(如意工业园和金川工业园)实施。本规划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全面落实城市调控主体责任。

房地产新媒体认为,《规划》通过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建立长期稳定的住房供应机制,达到了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的目的。

其中,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全面稳定土地价格方面,《建议》提出要准确把握土地供应节奏,根据商品住宅去周期科学确定土地供应节奏。当商品住宅去周期连续三个月保持在12个月。当在18个月至18个月的合理范围内时,将按照土地供应计划正常供应土地;当商品房周期连续3个月小于12个月时,加快土地供应步伐;当商品房反周期连续3个月超过18个月时,土地供应将暂停;及时调整住宅用地出让方式,通过限定地价、竞争性价格、竞争性建设或限定价格、竞争性价格等方式及时供应商品房用地。根据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稳定土地价格;有序推进现有土地用途调整,允许已取得使用权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品房用地,最高调整比例为50%。切实推进供应土地的开发建设,禁止开发企业未经批准通过项目分期分批变相囤积土地。

呼和浩特调控楼市:购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办理商业贷款

在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努力稳定房价方面,《建议》提出,通过差别限制购房贷款和购买商品房申请商业贷款,首套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三套或三套以上住房的人不得获得商业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第二次申请必须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5年内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次以上不予受理;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新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商品房预售价格必须向市住建部备案。备案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上月同地段同品质房地产的平均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公开记录价格;规范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对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应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以批、拆、装修、抵押等方式拖延入市时间。

呼和浩特调控楼市:购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办理商业贷款

在建立长期稳定的住房供应机制和努力稳定预期方面,《规划》提出了三项措施:及时发布住房发展规划,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呼和浩特调控楼市:购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办理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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