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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讯李莉12月26日,光宇集团发布对外担保公告。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18次会议上,相关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间接子公司绍兴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隆房地产”)提供7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广宇集团:为广龙房产提供7500万元担保

详情如下:

“金源富”项目的主要开发商广隆地产在三年内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获得了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信贷。作为担保条件:广隆房地产抵押自有土地提供抵押担保3.5亿元;本公司与另一股东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龙”)按间接持股比例共同为剩余的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本公司与上海宝龙各为广龙地产提供7,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广隆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广宇集团:为广龙房产提供7500万元担保

本公司董事长王先生为广隆地产董事。因此,该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提交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为75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7500万元);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2,635万元,担保总额为180,135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5.79%。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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