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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监会和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的主要经营活动,保护了房屋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6部门联合出台住房租赁意见 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根据新媒体对视点房地产的调查,该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严格登记备案管理,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10套以上房屋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是房屋信息的真实发布,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已开业的房屋租赁公司及其员工对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三,动态监管上市公司的发行。对违反规定发布上市信息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络信息等部门应当要求发布单位和网络信息平台删除相关上市信息,网络信息平台应当限制或者取消其发布权限。

第四,规范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租赁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立即在网上签订并备案。

第五,要规范租赁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要明码标价。

第六,控制租赁金融业务。房屋租赁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银行贷款。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屋租赁金融业务的监管。

此外,意见还包括落实网络平台责任,保障出租屋安全,加强对租赁企业的监管,搭建租赁服务平台,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国家6部门联合出台住房租赁意见 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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