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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犯罪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也称为心理评估)被广泛用于青少年刑事案件。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尝试在涉及未成年人监护问题的家庭案件中运用心理评估,并对一起离婚案件和一起监护纠纷做出终审判决。

一审孩子被判给收入较高的父亲。

梁于2012年与妻子结婚,他的儿子小梁现在已经快4岁了。由于冲突,双方最终提起了离婚诉讼。父亲梁担任公司经理,年收入约为16万元。我的母亲小霞是一名普通的公司管理人员,月收入约为5000元。双方都为儿子的监护权而战。

一审法院认定梁与已分手,准予离婚。综合考虑梁和的经济水平、健康水平和生活条件,并考虑到孩子的性别,一审判决梁的父亲照顾更为合适,维持费为每月1000元。小霞每周访问梁肖一次。判决后,小霞对此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心理评估,委托广州市心理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梁、、进行心理干预、评估和咨询,并出具心理评估报告作为办案参考,努力做好双方的和解和调解工作。

心理评估专家介入,第二次审判将判决改为母亲的教养。

记者了解到,通过心理评估专家的介入,梁和分别向心理评估专家倾诉了他们婚姻中的不快。根据心理评估专家的反馈,小梁从出生起就由她的祖父母抚养长大。2015年爷爷去世后,小梁继续由奶奶照顾。小霞认为小梁生长环境的突然变化不利于他的身心健康。然而,小霞声称梁的父亲和祖父都有家庭暴力。梁也有家庭暴力的倾向,对她和她的儿子也有家庭暴力。另外,梁经常加班,而她在公司从事行政工作,从不加班。

由于经常加班,广州男子将儿子通勤给妻子

然而,小霞可能在怀孕早期患有癫痫。虽然她说之后没有任何症状,但心理评估专家也注意到她的谈话中是否有任何不顺畅的表现。

基于各方意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小霞身体状况不适合抚养子女,故修改为小霞抚养梁肖。梁谋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并享有访问梁肖的权利。

法官说:评估结果只是判断的参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少年家庭庭法官黄表示,家庭案件应进行心理咨询和干预,首先要软化双方离婚的立场,缩小双方的分歧,争取通过调解解决。其次,通过心理评估专家的介入,法官可以了解双方矛盾的深层原因。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有助于法官更好地了解子女对父母的依赖程度,为子女监护权问题的处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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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黄法官坦言,该措施仍处于试水阶段,尚未得到广泛推广。难点在于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的应用需要双方的同意和合作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否则很难将评估结果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然而,很难准确评估其效果,这更多地体现在案件解决后双方冲突的缓和上。

黄法官还表示,心理评估结果不应作为证据。心理评估的结果关系到当事人的隐私,不应在判决中分析或作为证据。然而,案件的判决需要以证据为基础,家庭审判中应引入心理咨询和干预,当评估结果为法官提供参考但不作为证据时,是否违反证据规则存在争议。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由于经常加班,广州男子将儿子通勤给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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