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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调整新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表示:1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的贷款市场报价为定价基准。增加值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住房信贷政策要求,反映贷款风险状况,并在合同期内固定。

央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LPR

二、借款人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商定利率再定价周期。重新定价期短至1年。在利率重新定价日,定价基准根据最近一个月相应时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调整。应在贷款合同中规定利率重新定价周期和调整方法。

央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LPR

三、第一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第二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第四,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要按照“以城为本”的原则,引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确定辖区内第一套和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的正负上限。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下限,结合本机构的业务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用状况,明确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价值。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护借款人的合同权利和消费权利,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和抵押服务,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七、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但未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八、商品房购买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央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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