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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和通讯员叶)佛山一位幼儿园老师因为一个孩子午睡不醒,就把一个教案砸向了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一支从教学计划中飞出的钢笔插入了孩子的右眼,造成了眼球穿透伤。后来,孩子的父母以故意伤害罪对幼儿园老师提起了私人刑事诉讼。最近,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幼儿园教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一年监禁。

南海一名5岁女孩被一名“95后”幼儿园女教师刺伤右眼,被判入狱一年

幼儿园女教师吴某是南海区石山镇一所幼儿园的95后学生。2015年12月的一个中午,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们在吴某值日时小睡片刻,写着教案,准备上课。其中,五岁的乐乐(化名)睡眠不好,经常和其他同学一起玩耍和聊天,影响了其他同学的休息。吴某一再提醒乐乐,她仍然不听话。半个小时后,吴某已经完成了备课,她把笔放进了“教案簿”里,起身查看孩子们的午休时间。她发现乐乐还在玩。当她生气的时候,她把她的“教案书”扔给乐乐。

南海一名5岁女孩被一名“95后”幼儿园女教师刺伤右眼,被判入狱一年

教学计划书正好落在乐乐的右眼上。没想到,书里的圆珠笔掉了出来,伤了乐乐的右眼。

午睡之后,吴某发现乐乐的眼睛又白又红。她认为这只是炎症,没有注意到它。直到孩子们的课结束,乐乐的伤才被前来接她的父母和园艺师发现。

父母立即将乐乐送往南海医院治疗,但孩子的伤势非常严重,眼膜出现了裂缝。医生告诉她,她需要立即在广州眼科医院接受治疗。乐乐被诊断为右眼穿透伤、外伤性白内障等。需要立即手术。幼儿园支付了大约3万元的治疗费用。两次手术后,乐乐的右眼得救了,但她的视力急剧下降。对于乐乐所受的伤害,司法鉴定认为伤害为轻微二级,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南海一名5岁女孩被一名“95后”幼儿园女教师刺伤右眼,被判入狱一年

后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吴某,因为它认为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乐乐的父母自己去南海法院提起私人刑事诉讼。

最近,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某仅仅因为不满五岁就故意向未成年人扔书,这是间接故意,构成故意伤害。吴某被依法判处一年监禁。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总计超过29万元。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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