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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6日下午,北辰实业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辰京华拟与北京信托签订《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北辰京华拟将宁波海曙区银丰路与南苑街交叉口银丰区hs17-03-06地块对应的项目收益权转让给北京信托,转让价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为此,北京信托将成立北京信托?金星财富第10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下的信托资金用于转让北辰京华持有的上述项目资产的收益权。该信托预计将持续两年。

北辰实业:为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金额不超15亿元

为确保北京信托在上述事项下投资收益的实现,北辰京华计划与北京信托签订差额补充协议。如果北京信托收到的项目资产收益在项目资产收益权转让后的规定时间内未达到约定金额,北辰京华将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撤销地承担差额补充义务。北辰实业拟与北京信托签署一份担保合同,为北京信托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上述余额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本保函的主债权本金不得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余额补充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北辰实业:为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金额不超15亿元

同时,北辰实业拟与北京信托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北辰实业以其合法持有的北辰京华100%股权(相当于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其衍生的全部合法权益作为抵押物,为北京信托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从质押权成立之日起至有担保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届满止。

北辰实业:为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金额不超1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辰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除了按照房地产业务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形成的担保外,累计对外担保99.09亿元,占北辰实业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北辰实业:为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金额不超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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