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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6日电(许、孔)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房屋租赁指南》发布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公开征求了关于规范网上租赁信息发布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建议对发布租赁信息的经营单位和员工进行严格审查,对房屋租赁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要求房屋照片符合实际情况;租金、佣金等。有明显的标记;同一上市不得由同一机构(包括分支机构)重复发行;从货架上发布上市信息超过30天;禁止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信息。此外,违反规定发布房屋信息超过3次的中介机构将被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租赁信息。

京五部门就规范互联网发布租房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租金和佣金应清楚标明

《征求意见稿》要求发布租赁信息的互联网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不得发布下列企业和员工的房屋租赁信息: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单或严重违法不可信名单的企业和员工;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受住房建设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京五部门就规范互联网发布租房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要求网上交易平台对房屋租赁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房屋照片与实际情况相符;租金、佣金等。有明显的标记;同一上市不得由同一机构(包括分支机构)重复发行;由多个不同机构发行的同一上市应合并展示;从货架上发布上市信息超过30天;禁止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信息。

京五部门就规范互联网发布租房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不允许超过三次违规被释放

《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规范了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主体。很明显,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租赁信息的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并正常运营;信息发布者持有员工信息卡;准备住房条件声明并保存相关信息以备将来参考。房屋租赁企业应输入合同信息(包括位置、面积、房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在签约后3天内进入北京市房屋租赁监管平台办理房屋的入住或租赁。

京五部门就规范互联网发布租房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网上交易平台应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租赁信息的商业实体和员工的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核和登记,建立档案,定期进行核实和更新,并对收集到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在上市信息页面上,企业和员工的真实合法身份、受理企业投诉的电话号码、该平台上的投诉记录、已发布的上市信息数量、行政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同步显示。

京五部门就规范互联网发布租房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五部门加强联动,完善监管体系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将建立全面的互联网治理机制,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网络信息、公安和通信管理等部门将加强对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监管,加强联动和协调,综合运用约谈和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开曝光和暂停信息发布等手段,加大对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虚假违法房屋信息的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

京五部门就规范互联网发布租房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了注册企业名录和已申请信息卡的员工信息,并为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了信息查询和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房屋租赁信用管理系统。

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企业或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发布房屋租赁信息的,由市、区两级房屋建设(房管)部门负责认定,网络信息部门通知互联网交易平台删除相关上市信息,暂停该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上市信息1至3个月。上市信息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租赁信息。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京五部门就规范互联网发布租房信息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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