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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24日晚,阳光城宣布,三木集团拟将其房地产相关日常业务委托给公司经营管理。根据相关协议,阳光城只进行委托管理项目的建设、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出口管理工作收取固定比例的委托管理费,不享有其他权益。委托房地产项目总价值预计为40.25亿元。三木集团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资产购买和处置、投融资行为等重大问题仍有决策权,并享有项目公司的收益权。

阳光城:拟与三木集团签订经营管理委托协议 总货值40.25亿元

根据公告,阳光城在委托管理期内,按照被管理项目销售收入总额的1%(含税)计算委托管理费。如果项目委托管理期间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低于管控标准的约定费率(即现有费率),项目公司应按余额的30%向阳光城支付。

截至披露日,除委托管理事项外,阳光城与三木集团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阳光城市表示,公司的委托管理项目比较大,这有利于公司对相关领域的深度培育,公司在相应领域拥有成熟的管理团队。受托房地产项目的日常运作有助于公司品牌的传播和公司利润的增加,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阳光城:拟与三木集团签订经营管理委托协议 总货值40.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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