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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宣布,2019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二期)的发行期限为2019年4月12日,实际发行规模为8亿元人民币,最终票面利率为7.50%。

阳光城此前宣布,该债券的期限为3年,发行人可以选择调整票面利率,投资者可以选择在第二年年底回购。起息日为2019年4月12日,利率查询范围为6.00%-7.50%。

中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债券的主承销商和托管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主承销商。

阳光城市表示,此次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企业债券。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阳光城此前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同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9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其中2019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二期)为第四期。

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阳光城完成8亿元公司债发行 票面利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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