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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房产网:4月10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制度,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有房屋销售记录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所有待售房屋。

同时,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当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方案、已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价格标签簿、销售价格备案表、商品房销售价格及房源信息(以下简称销售控制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

合肥:打击炒房 严禁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行为

此外,销售控制表应注明装修工程的数量、销售状况、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和装修费用。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出售商品房。不得擅自调整备案价格以外的商品房价格,不得收取无标记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识误导购房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定价方法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通过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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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的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未经批准,开发企业不得擅自调整销售价格,不得采用先售后再批准的方法。

此外,通知明确指出,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抬高房价、提价、囤积居奇、虚假宣传、强行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查处违法企业。面谈和订单更正;拒不整改的,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并将违规行为记录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中,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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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新闻直播

标题:合肥:打击炒房 严禁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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